通知公告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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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发中心

一、负责日常科技管理工作。包括科技发展规划、科技管理制度的拟定及监督实施;科技人员管理制度的拟定。负责科技人才的引进、培养;建立并管理科研档案、科研数据库;征订科技期刊;及时汇总上报科技信息、科技成果(包括科研论文、书籍、专利、获奖等)。

二、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工作。包括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、信息发布,项目的审查论证和项目的实施监督及管理,并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、成果申报工作。

三、做好科技交流和服务工作。包括与国内外高校、科研院所、植物园组织、学会等部门和机构的科技工作交流和合作;与系统及行业内部、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请示汇报。加强与地方、企业的合作及技术服务,以及对内、对外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。

四、负责日常科研管理工作。包括科研战略的拟定;科研团队、科研平台的建设管理;科研苗圃的建设管理;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与合作;基于研究平台的科普化工作的开展。

五、负责活植物收集和保育工作。包括引种制度的拟定;引种档案常态管理;植物资源野外调查及引种。建立植物园引种驯化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;拟定植物资源保育制度;建设并管理引种资源圃。

六、负责标本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包括园区植物信息的收集记录,建立植物园现有物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;加强各类植物标本的采集、制作、管理、交流;负责数字化植物标本馆的建设和管理。

七、负责科研生产方面的工作。包括开展优质园林种苗的产业化生产和推广、园区重要应用苗木的繁育和生产、专类园植物资源的收集整理,以及科技成果的整合、转化和示范推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