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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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


一 、 工会委员会在南山植物园管理处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,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。

二 、 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,通过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,参加南山植物园管理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检查督促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。

三 、 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。帮助和指导职工与南山植物园管理处行政签订劳动合同、集体合同,并监督执行。
四 、 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、技术革新、技术协作、发明创造、岗位练兵、技术比赛和提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,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、表彰、培养和管理工作。
五 、 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,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,办好职工文化、教育、体育事业,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。
六 、 协助和督促南山植物园管理处做好劳动报酬、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,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。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。协助南山植物园管理处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,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,为职工办实事、做好事、解难事。
七 、 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。
八 、 加强组织建设,健全民主生活,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。
九 、 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管理好工会资产。